“兵农合一”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?士兵在农闲时军事训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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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兵农合一"是周代兵役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。这一特点在春秋时代仍然表现得很鲜明。接下来本站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在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说:"令民五家为比、五比为闾、四闾为族、五族为党、五党为州、五州为乡。"《小司徒》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说:"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。五人为伍,五伍为两,四两为卒,五卒为旅,五旅为师,五师为军。"比"、"闾"、"族"、"党"、"州"、"乡"与"伍"、"两"、"卒"、"旅"、"师"、"军"就是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两两相应、互相统一的。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,正是"兵农合一"制度的主要内容。春秋时齐国的军事制度就是这种典型的"兵农合一"制度。

基本特点

"兵农合一"制度的基本特点,是服役人员平时散在村社为农,战时临时征集为兵。散在为民时,兵器收归国家统一保管,临事征兵时,同时发授武器,与终日兵不离手、手不离兵的常备军明显不同。这就形成临战集结和临时授兵制度。

“兵农合一”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?士兵在农闲时军事训练

《左传》宣公十五年(公元前594 年)说:"壬午,晋侯治兵于稷乃略狄土,立黎侯而还。"这种临时集结军队的作法,直到春秋晚期仍然存在。《左传》襄公三年(公元前570 年)说:"楚子重伐吴,为简之师。"襄公十三年说:"晋侯蒐于绵上,以治兵。"襄公十八年说:"楚将侵郑,子庚帅师治兵于汾。"这些事例足以证明终春秋之世列国都是在战前临时征集部队的。《史记·司马穰苴列传》也说,齐景公任命司马穰苴为将军,率兵抵御晋、燕二国的侵袭,同时任命宠臣庄贾监军。穰苴与庄贾约定第二天"日中会于军门"。说明也是临战征召部队。既然临战前征召部队,当然也在战前发授兵器,这种临战授兵的事例也习见于古文献。如《左传》隐公十一年(公元前712 年)记载,庄公准备讨伐许国,五月甲辰那天,在郑国的祖庙发授兵器,大夫公孙阏与颍考叔为争车发生矛盾,"颍考叔挟辀(zhōu,音舟)以走,子都拔棘以逐之,及大逵,弗及。"庄公四年(公元前690年)说,楚武王排列成"荆尸"之阵,向军队发授战戟,去讨伐随国。又,闵公二年(公元前660 年)说,狄人伐卫,卫将战,"国人受甲"。军队的武器,战时由国家发授,战后复缴还国家。因此,国家专门设有一套保管武器的官吏和机构。据《周礼·夏官》载其《司兵》职掌"五兵五盾"的授受。《司戈盾》职掌"乘车"、"贰车"及"旅贲及虎士"戈盾的授受。《司弓矢》职掌"六弓四驽八矢"的授受。《校人》职掌"五马之政"。据《周礼·春官》,《司常》职掌各种战旗,《鼓人》职掌各种战鼓与金器,《车仆》职掌各类战车等等。《左传》襄公九年则记载,宋国有工正掌管"出车",校正掌管"出马"。

他们"备甲兵,庀武守"。官府收藏武器的专门场所叫做"库"。当时列国都有这种武库,如鲁国曲阜有"库",高余也有库,郑国有"襄库"等。

在"兵农合一"制度下,平时管理村社和国家事务的各级官吏,战时就是军队中的各级军官。齐国的"轨长,里有司、连长、乡良人"平时治民,战时统军,正是这种村社和军旅的双重官吏。晋国的六卿,平日为政府官吏,战时为三军将佐。鲁国的季孙、叔孙、孟孙三家平日是司徒、司马、司空,战时皆为军帅等。总之,列国的政事官也兼军官,都是文、武职责不分的。

“兵农合一”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?士兵在农闲时军事训练 第2张

军事训练在农闲时

"兵农合一"的兵役制度,决定了春秋时期军事训练必然要在农闲时进行的特点。这其实也是自夏、殷、周三代以来村社生活的一般规律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说周代"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。"务农的三时是春、夏、秋,讲武的一时是冬,属农闲季节。《国语·齐语》说:"春以蒐振旅,秋以狝(xiǎn,音显)治兵。"《司马法·仁本》说:"天子大恺,春蒐秋狝。诸侯春振旅、秋治兵,所以不忘战也。"这也说明了至少在春秋时期,列国诸侯不但在冬季,就是在春、夏、秋三季中的空闲时,也要组织军事训练。这种军事训练有两个突出特点:一是由国家组织进行。二是通过"蒐狝",即狩猎的方式进行。关于这一点,春秋时鲁大夫臧僖伯讲得十分清楚:"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。"讲事就是习武,蒐、苗、狝、狩是四时田猎之名。这是国家组织村社居民借田猎而习武的明证。从《左传》一书看,春秋时期的蒐狝活动,的确多是军事活动。如僖公二十七年(公元前633 年)说,晋"蒐于被庐,作三军,谋元帅"。僖公三十一年,"秋、晋蒐于清原,作五军以御狄"。昭公八年(公元前534 年),鲁"秋,大蒐于红,自根牟至于商、卫,革车千乘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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